這是另一種炒作房市的手段,還是顆市長選舉的煙幕彈呢? 既然要讓我們有都更的期待,為何不乾脆讓公權力介入,直接協助我們改建,而是放任建商凌遲我們以獲取暴利!? 這些三、四十年的老公寓,到底會有誰真正來愛?

  給我新房子
 ▲台北市政府針對30年以上「中低樓層老舊建物」,即將推出「都市計畫專案變更」,以加速都市更新的腳步。圖為老舊房屋參雜鄰近新建的高樓大廈。(季志
翔攝)
▲ 給我新房子  
台北市政府針對30年以上「中低樓層老舊建物」,
即將推出「都市計畫專案變更」,
以加速都市更新的腳步。
圖為老舊房屋參雜鄰近新建的高樓大廈。(季志翔攝)

舊屋換新屋 北市都更大利多

     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,民眾怨聲載道,台北市政府將推出「舊屋換新屋」新方案,只要屋齡逾卅年,即可原地重建換新屋、且坪數不縮水,市政府給予二倍的容積獎勵,申請者如將增加的面積出售,甚至可「免費換新屋」;區段較好建物再外加一個停車位,預計近卅萬戶、逾百萬市民受惠,新政策於今年八月一日正式實施,為期五年。

     北市副市長李永萍說,早年台灣經濟剛起飛,北市房屋需求量增加,當時大多興建四、五層樓公寓,但這些房屋消防設備、公共設施不足,又沒電梯,據統計,昏迷北市屋齡逾卅年的房屋占三分之一,約廿九萬戶、相當於一一六萬人住在這類老屋裡。

     李永萍指出,許多老人家住在老舊建物,公寓沒有電梯,長輩們上、下樓梯不方便,想換有電梯的房屋,卻又無法負擔高房價,間接影響他們外出的權利,再加上年輕人想在北市買房大不易,房價高的問題,儼然成為民怨之首。

     為解決高房價問題,北市將推出「舊屋換新屋」政策,更史無前例提高都更案的容積獎勵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說,過去都更案的法定容積獎勵僅 一.五倍,新政策特別提高至兩倍。他強調,該案為期五年,只要屋齡逾卅年,基地面積達兩千平方公尺以上(約六七○坪),一半以上住戶同意均可申請。

 ▲住在南機場國宅的店家葉老闆,指著老舊國宅管線生鏽、牆面斑白及龜裂的現狀,言談間透露出對都更的期待。 
(劉宗龍攝)
▲ 住在南機場國宅的店家葉老闆,
指著老舊國宅管線生鏽、牆面斑白及龜裂的現狀,
言談間透露出對都更的期待。 (劉宗龍攝)

 

     建管處以萬華區某公寓為例,基地面積三千一百平方公尺,以四、五層樓試算,每戶原坪數約二二.七坪,都更舊案僅分回十九.六坪,但新政策實施後,不但可換回原坪數,還可外加一個車位,重點是還不含公設比。

     建管處更新事業科長簡瑟芳說,根據都市更新法第十條規定,都更案需要十分之一住戶同意,為了確保專案的執行性,「舊屋換新屋」的專案規定更加嚴格,需要有二分之一住戶同意才能執行。她強調,可以提高申請門檻,但絕不可降低標準,因此專案並無抵觸母法。

     除了提高容積獎勵,都更案的規畫費也「加碼」補助。林崇傑說,過去都更案皆由建商經手,導致建商炒高房價,趁機大賺一筆,他建議住戶自組更新會,都更案的規畫費用,可向市府申請最高五二○萬的補助,市府更委託「都市更新學會」,免費下鄉解說法令問題。

     雖然申請改建者要負擔改建費用,不過市府將協助都更民眾申請貸款,且給予二倍容積獎勵後,民眾亦可把新增容積出售的款項作為改建費用,等於可「免費換新屋」。

     簡瑟芳說,該案市府討論通過,待市長正式宣布後,會到各行政區舉辦說明會,統整各方意見後,會正式提案。

2010-04-24 中國時報 【林佩怡/台北報導】

** 原報導連結在此 **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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