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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同步收到等待已久的核准簡訊與email,終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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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5/14送件後,一直到5/17才收到需要文件補正的簡訊。這中間我不時有些後悔的感覺,如果親自送件,資本額又是現金的話,聽說是以速件辦理,現場就可以領件。而我經網路送件,以為可以省事,但是有些文件卻是非得送紙本到商業處不可(除非找到可以上傳資本額查核報告的會計師)。所以如果急的話,還是親自送件吧。

收到「補正」的簡訊後,我以為會再收到紙本告訴我是哪份文件的甚麼地方錯誤,等了幾天沒下文,只好還是乖乖地打簡訊上的電話去問。

原來是營業項目裡其中有一項少寫了「一般」二字,所以設立登記表&章程都要更正為正確版本後送去,一個字都不能差。還有一份新的東西叫做「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審查及查詢表」(請用IE開啟,Firefox打不開),簡單的說就是要確認地址是否符合設立公司的條件,詳情可以看公司登記主題網

怎麼突然出現這個聽都沒聽過的東西?網路上也查不到其他人的經驗談,還好現在有事務所可以求救。把文件直接寄去給他們看了以後,只提醒我有個地方要勾選:申請人不同意至「營業場所審查與查詢服務櫃檯」洽詢。為什麼不審?審了會發生甚麼事?不知道,想想也別問好了,就照做吧。

我的目標是六月份開始營業,昨天終於趁沒雨趕緊出門到市政府補件,拿回一張收據。今天就收到簡訊核准了設立登記。核准後就有統一編號囉,想先知道的話,可以用公司名稱到「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」。

當初在填寫公司登記的申請表單時,我勾選了「自取」,所以我現在可以隨時去市政府領回相關文件了。若是超過五個工作天未取,也會改採郵寄的方式寄來。會領回來那些玩意兒,到時再與大家分享。

self

接下來的「營業登記」,或叫做「稅籍登記」,又會是甚麼狀況呢?請繼續靜待分曉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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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ogrand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