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關於地價稅與房屋稅的變動,終於在今天告一段落。

但是還是要小小抱怨一下,為什麼不能附上算式咧? 公函上的總面積,乘以1/6後,就不是計稅的數字啊!? 因為我們的承辦人算還蠻客氣的,只好再厚著臉皮再打電話去問清楚。

地價稅比較單純,就是用總面積除以6,無條件進位至小數點一位,因為要不小於1/6。再用這個面積回算在總面積的比例,例如總面積20平方公尺,營業面積就是20/6=3.4,比例就是3.4/20=0.17。

房屋稅,就用總面積,不是直接除以6喔,是乘以剛剛算出來的比例0.17,例如總面積82平方公尺,營業面積就是82*0.17=13.94,計算至小數點二位。

據說這樣是為了方便日後查稅計算,所以兩者比例要調整為一致。唉,隨便啦,不要再來函就好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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